而那张床中央的胶带,到目前为止,倒是相安无事,谁也没越过去。
倒是有别的东西,趁着两个人都没留意,悄悄地,越了线。
林以恒是把自己逼得很紧的那种用功。高三了,距离指考的日子一天天近,他每晚补习回来,总要在书桌前再坐到深夜,把当天的进度过完、错题订正完、明天的预习做完,才肯睡。
问题是,这间套房的照明,只有一盏。
天花板正中央那盏日光灯,惨白,刺眼,一开,整间屋子就亮得像手术室——书桌亮,流理台亮,那张床,当然也亮。
所以,从搬进来的第一个晚上开始,林以恒就没有开过它。
那个人十一点多就会躺下。而他要念到一两点。他总不能为了自己看书,把一整间屋子照得雪亮,让另一个人睁着眼睛睡到天亮。
那不成话。
於是他找到了替代方案:流理台上方那盏小灯。
那是给洗碗照明用的,昏黄,微弱,光源在他身後两公尺远的地方。开着那盏灯,整间屋子勉强看得见轮廓,那张床是暗的——那个人可以好好睡。
代价是,他的书桌,也是暗的。
於是那几个礼拜,林以恒是这样念书的:把课本往身前拉近,再拉近,脖子往前伸,眼睛眯成一条缝,鼻尖几乎要碰到纸面。写错题订正的时候,要把本子举起来,对着身後那点光看清楚自己写了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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