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三天後的你。这个周五晚上八点整,不管来按门铃的人是谁,开门的瞬间直接捅死他!千万别犹……」
写到「犹豫」的「豫」字,我的手一抖,写歪了。
我低头,看着自己的手,在那个错字上画了三个叉。
我整个人僵住。
去年,她笑着问我,这个习惯是从什麽时候开始的,我答不出来。我一直以为,那是与生俱来的怪癖,是我身上最普通、最属於我的东西。
原来不是。
我有这个习惯,是因为纸条上有。纸条上有,是因为我有。一个没有起点的习惯,一笔一笔,从寄件人传给收件人,再从收件人变成下一个寄件人。
那最早的那一个,又是跟谁学的?
门铃响了,是顺丰的小哥。
我把包裹交给他,寄件人那一栏,我留了空白。我知道那里不能填。
他拿着单子,笔悬在收件栏上,随口问:「寄到哪?」
我报出的,是我自己家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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