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句写完,某个东西,松开了。
後面的字,就这麽跟着出来了。
他写那间套房有多小,小到两个人一转身就会撞在一起。写那条胶带是怎麽被一把尺量出来的,量得那麽精确,因为量它的人相信,只要分得够清楚,就不会有麻烦。
写着写着,笔速越来越快。快到他的字开始歪,开始连笔,开始不像他平常那种工整得像印刷体的字迹。
他写到那条线是怎麽一次又一次地,在半夜被谁越过。
写到有一种灯,是暖黄色的。
「那个人从来没有问过我,看不看得见。他只是有一天半夜起来,把他自己的台灯端到我桌上,调好角度,然後回去睡。」
写到这里,他停了一下。
因为下一句,他知道自己一旦写下去,就等於承认了什麽。
考场前方的挂钟走着。第二节的铃声还很远。窗外有蝉在叫,叫得很吵。
林以恒握着笔,指节压得发白。
然後,他写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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