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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猎物守则:监察官与老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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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不退货的约定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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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欢抬起头,眼眶红得像兔子。

        「沈令仪,」她的声音在发抖,「你刚才为什麽要站起来?你不需要为我说话的。你在董事会面前得罪了我哥,以後他在股东层面会针对你的——你知不知道这意味着什麽?」

        「我知道。」

        「你不知道!」程欢的声音忽然拔高了,眼泪终於掉了下来,「我哥不是一个好说话的人。他会用尽一切手段来对付你,他会查你所有的底,他会找你所有的麻烦,他会让你的职业生涯——」

        「程欢。」

        沈令仪的声音不大,但有一种奇异的镇定效果。程欢停住了,眼泪挂在脸上,嘴巴还张着,像一条被忽然按了暂停键的鱼。

        沈令仪松开她的手,走到她面前,伸手擦去她脸上的眼泪。动作很慢,很轻,拇指从颧骨滑到颧骨下方,把那条泪痕抹掉了。

        「你刚才在董事会上说,你等了二十年,终於等到了你妈的戒指要送的人,」沈令仪说,声音低低的,「程欢,你还没把戒指给我呢。」

        程欢愣住了。

        然後她的眼泪掉得更凶了,但这次她笑了。那种又哭又笑的表情在她脸上同时出现,看起来滑稽极了,但在沈令仪眼里,那是全世界最好看的表情。

        「你愿意要吗?」程欢吸着鼻子问。

        「你先拿回来擦乾净,」沈令仪看了一眼桌上那枚戒指,「被你扔在桌上,脏了。」

        程欢破涕为笑,弯腰拿起那枚戒指,用衬衫的衣角仔细地擦了擦,然後抬起头,看着沈令仪。

        「沈令仪,这枚戒指是我妈留给我的。她去世的时候我才十岁,走之前她拉着我的手说——阿欢,这枚戒指是妈妈这辈子最珍贵的东西。你长大了,要把它交给你最珍贵的人。」

        她深吸了一口气。

        「你就是我最珍贵的人。」

        她拿起沈令仪的左手,把那枚戒指套上了她的无名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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