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多年的封存,纸质有些变样,用蓝黑墨水书写的纤丽字迹已经有些褪sE,但还能勉强认出写了些什么。
“亲Ai的高宴:
这是我一周里第4次,也是最近第12次想起你;每当我靠近你,我的心跳便止不住地加速,连手指也跟着颤抖,喜悦的感情充斥着x腔和头脑。
我终于忍不住鼓起勇气,把这封信写给你。”
只一个开头就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余欢仔细看下去,果然……这就是当初她写的那封情书。
他怎么会留着这封情书呢?
她从前的字迹和现在还是有些区别的——
他知道这是她写的吗?沈逸林有告诉过他?
可这封情书如果不是他有心留着,那就算沈逸林告诉他,他也没办法找回来——
他肯定是一开始就留着的。
至于为什么留着,是对当初寄信的人有意思?
应该是有意思的吧,不然也不会答应见面,但后来为什么又没有在一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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