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常情,民不举(没有说米国人民yangwei的意思)官不究,大家其乐融融。
但……
米勒先生有五本书是寄到新港市一家店里的,儿子下得订单,却由老母亲签收。
老母亲拆开后,顿时吓了一跳,随即报警!
然后找律师起诉!
律师才不理会雨果布莱克大法官的一片苦心呢……
谁付钱,他就听谁的。
而且这案子也挺简单,有现成的法律条文,直接往上套就是。
米勒肯定也觉得日了狗了。
这事情全加州的书商都在干,凭什么就我要上法庭?
他的律师拿到案子后,也挺为难。
因为案情清楚的就像白铁板上叮俩苍蝇一样,自己的委托人就收钱寄毛杂志了,按照现行加州法律这就是要去吃牢饭的。
钢一般的事实无可抵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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