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认认脸,以后李岩来了这里,也会方便一些。
“粉樱,把你最拿手的烈酒调几杯出来。”
白狐坐在李岩身边,尽管她平时不怎么喝酒,但是今天却还是喝了几杯色彩斑斓的鸡尾酒。
说实话,味道说不上多好,毕竟混调鸡尾酒这东西在亚洲并不盛行,喜欢喝这玩意的大都是欧美佬。
味觉喜好不同,白狐也无法判断出酒到底好不好。
不过看到犀牛喝的那叫一个开心,想必应该还算不错,在座的人就只有他是欧美大汉,对于酒的味觉喜好跟李岩等人截然不同。
不过,不仅仅是粉樱,夜樱和绿樱二人也都没调制她们最拿手的烈酒,他们担心那酒太烈,会喝醉这些大佬。
直到白狐在一边亲自出声命令,粉樱这才点点头,开始手脚笨拙的调起了烈酒。
手脚笨拙,这样的形容词其实并非贬义,反倒是一种赞美。
因为手脚笨拙的调酒,在粉樱的身上,展现出来的是极致的蠢萌蠢萌。
可要是换到其他人身上,那就真的是笨手笨脚了。
粉樱笨手笨脚,反倒是让人看上去赏心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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