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蓬很快就到了,两人带着纹身青年去找福爷。
此刻的福爷在一家夜总会里,已经被清场了,来了很多人,福爷坐在最里面一张镶金的龙椅上,优哉游哉的喝着茶,手中还拿着一根拐杖。
这拐杖可不是普通的玩意,这是一把特制的枪,已经上膛装了子弹,是福爷的大杀器之一。
身边的许多人腰上都鼓鼓的,也是带了手枪的。
凌天和天蓬带着纹身青年离开后,那些小弟就通风报信了,所以福爷知道凌小助理有几把刷子,很能打,正在往这边过来。
“福爷,他们的车已经停在门口。”一个西装革履的手下来报告道。
福爷点点头,继续喝了口茶,淡淡道:“现在的年青人啊,太毛躁了,有句话叫强龙不压地头蛇,何况这是个混公司的职员,就算你是再强的龙,来了港城这片地,你也得趴下。”
“福爷说的是,等会我们会让他趴在地上,好好认识一下福爷。”一个手下说道。
“呵呵。”附近的人轻笑起来,“让他站着过来,像狗一样爬着出去。”
“先爬上几圈,再爬着出去。”
“对,好主意。”
“福爷,我们觉得就应该这样,让他终身难忘,以后来了港城都爬一次。”
“哈哈……”
一些人忍不住笑的也大了起来。
“谁说要在地上爬的?”声音在门口响起来,三个人走了进来,说话的是天蓬,他们到了门口就听到了里面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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