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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侠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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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节 阴阳双修 (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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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没说比说了好,在监狱里,去哪里请郎?那就是让他忍到骨头自己粘合?剑良和若柳可不知骨头就算粘合它也不会乖乖的刚好粘到原来的位置。

        (作者注:作者有幸曾有切身之痛,那时在轮船上摔断了手,等下船去看医生,骨头已经粘合在一起,结果四个大汉抓住幼小可爱的作者我,硬生生把那骨头拉断重新接,所以姐姐在说她生儿痛的时候,我说我宁愿去生儿也不愿像当年被人拉断骨头,那种疼痛用撕心裂肺来形容都算轻的。)

        既然若柳和剑良都不知道任它自然粘合的害处那就任它去黏合咯。若柳温柔款款地陪剑良东拉西扯,想分散剑良的注意力,以免疼痛难奈。

        其实剑良还是痛,但是不想让她知道她半天的废话没什么效果,咬牙装出笑脸。

        幸好傍晚又进来一个红衣伙伴,若柳不认识,剑良却认识,是魔尊的徒弟‘红魔’欧阳少华!剑良诧道:“是阁下?”

        原来碧瑶终究放不下剑良,就命平日最听自己话的‘红魔’欧阳少华去跟踪剑良,有必要的话就出手相助。她怎么知道欧阳少华听她的话是因为喜欢她呢!对欧阳少华来讲,自己是魔尊的得意关门弟,原本师傅便暗将碧瑶许给自己了,怎料半路杀出个剑良!

        这下更是荒谬,竟然要自己去保护他!但是他从来都不肯逆师妹的意思,便是一千个一万个不愿也要去。

        他眼看着剑良在大厅威风凛凛的打二庄主,怎知他突然劈里啪啦把自己的武功给废了。

        傍晚他来探地牢,被四个庄主给擒了,就进来陪剑良了。难道他名满天下的‘红魔’功夫竟然敌不过只是横行一方的‘邵武四恶’?不是,他是故意诈败。为何诈败呢,后再来解释。

        “在下奉大护法之命来保护大侠。”大护法自然是指碧瑶了。他亲眼看着剑良被二庄主踩断勒骨,知道剑良身有重伤,道:“在下略懂歧黄之术,帮大侠看看伤势如何?”剑良谢道:“如此有劳了,多谢!”

        说是查探,却一探也不探,径直在剑良背上推拿捏挤,咯咯两声,剑良痛的直咬牙,‘红魔’不是很熟不好意思叫出来,要是只有若柳在他老早跟杀猪一般叫起来了。但就这两下,剑良的勒骨已经驳正。他取出一瓶药粉,在剑良被上洒了些,从衣襟下翻出一柄剑放在剑良背上,然后把剑良那件被若柳脱下的衣衫撕成条状,把剑绑在剑良背上,布条缠来缠去,当然是用来固定接好的勒骨。剑良却不禁皱眉:衣服撕了以后骨头接好了穿什么?难道光溜溜出牢房?当然不好意思说破,他都帮自己接骨了,总不能让人家破费,撕他自己的衣服,当然更不能撕若柳的衣服。

        那药果然有神效,才两日,剑良便觉得似乎全好了,扭来扭去竟不痛。

        谢过欧阳少华,欧阳少华说:“这算什么,便是公身上的经脉,要接上又有何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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