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与自称“百鸣夜莺”的红发女相伴数载,出生入死,交付身家性命与背后死角,人人都说他们是刺客联盟里难得的天成眷侣,在外人眼里是个男人的伊格纳兹便笑着接下了这份称赞,看向夜莺的眼里却又那么多求不得又不敢碰的温柔。
她苦恋多年却终究未能知道那人的名字,终于在今晚被打破了所有的幻象,一个□□裸、血淋淋的现实被摆在了她的面前:
百鸣夜莺不爱伊格纳兹。
伊格纳兹已经记不太清她跟克丽丝汀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自己是什么磕碜样了,只记得红发的少女挽着精工刺绣的白色披帛缓缓行来,□□着的双足上套了七八个叮叮作响的宝石黄金的镯,她玫瑰红色的长发斜斜扎在一侧,编织着白宝石的发带垂在她圆润光洁的肩膀上,身上酒红色的长裙华美又典雅,盛开的玫瑰刺绣蜿蜒在裙角。
“你们打她干什么?”克丽丝汀扶起了一身脏污与伤口的伊格纳兹,她的声音柔和甜美,宛如天籁:“她还是个小姑娘呢。”
“你自己不也是个跳舞的吗?自身难保,就别管别人了。”当时的刺客联盟还没有眼下如此正式而宏大的规模,就连挑选新生力量都要在市井之间偷偷摸摸进行,大部分刺客也只能混在走街串坊的手艺人里蹭个容身之地。那位老首领也长得十分见不得人,鬼祟得像个刚刚偷了满怀黄金的小贼,正拎着马鞭把伊格纳兹按在地上一顿好抽:
“真晦气,花了一个金币把你买回来,结果什么都不能干!说好的是个小,怎么就变成了个姑娘!”
“女人怎么能做刺客?!”又是一鞭下去,那位老首领犹自不满意,气喘吁吁地大声斥责:“你们做得成什么?!自私,懒惰,无能,爱慕虚荣,没有责任感——”
“你少放屁。”克丽丝汀猛然冷下了声音喝止了他:“看你这样,怕是从诸神遗弃之地来的贱民吧?一副没见识的乡巴佬的模样。”
“你说什么?!”老首领当即便要发怒,却被克丽丝汀伸来的手止住了所有的动作,白皙柔嫩的手心里静静躺着十枚金币,他的眼睛里几乎就要放射出金灿灿的光芒来了:“哎呀小姑娘,我之前有眼不识贵人,莫怪莫怪,你要她?来来来我送你,咱们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两清!”
克丽丝汀后来成为刺客联盟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百鸣夜莺之后,曾无不感慨地说过,她这辈做的最划算的买卖,就是花十倍的价钱把伊格纳兹救了出来。
她在买下伊格纳兹后就带着她四下游历,手把手地把那些伊格纳兹觊觎过无数次的暗杀方法传授给了她,一击不远遁千里,暗夜无形刀锋暗影,昔日只能被打得在地上滚来滚去的小女孩慢慢成长为了那种眉梢眼角都是英气与好风华的少女,手握长弓腰挎匕首,作男装打扮的时候英俊得让无数青春少女都为她屏息。
克丽丝汀——哦不对,在相伴相行的这么多年里,伊格纳兹甚至不知道她的姓名,只能叫她夜莺,夜莺问过伊格纳兹:“你为什么一直穿男装?”
“亲爱的,因为我来自重男轻女的诸神遗弃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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