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密斯耸耸肩道:“是好的东西,我等一天也无所谓。废话不多说,你快给我看看。”
司夕一笑,掏出相机,启动开来,走了上去。
史密斯看着看着,越来越目瞪口呆,到最后,两眼都成了灯笼。雪茄叼在他嘴里,他这一张嘴,顿时滑落。
司夕将相机收起来,笑道:“史密斯先生,怎么样,我没骗你吧。OK,我们来说说价码吧。”
史密斯良久缓过来,仍然未曾平息,颤抖着嘴唇道:“我只能说一句:你是我见过的最厉害的狗仔!好!2万美元,现金!怎么样?这已经是迈阿密这边的最高价了。”
司夕一愣,随即一阵大笑:“2万?你没在开玩笑吧!我有个朋友是《太阳报》的编辑,他给我说,只要是真的,他们可以考虑付给我8万美金!你别当我是三岁小孩,我这东西给你们,你们至少可以用它来赚到500万美金!史密斯先生,我很忙,没时间多和你争论。我已经订好了凌晨2点到洛杉矶的机票,我得马上离开了。不好意思。”说完,司夕就要离去。
“《太阳报》?哦,我们《花花公》的最大对手了。慢!”史密斯止住了司夕,“OK,我一次性付给你10万美金,但你要保证,你将版权全部给了我们,不得私自留底,再卖给他人!”
司夕随即一笑道:“当然,这是一名专业狗仔的职业素养。”
史密斯当即掏出一本支票薄,填好一张,撕下来,递给了司夕。
司夕看着上面的“100,000,$”字样,验证无误。收好,然后掏出相机数据线,连接到史密斯的笔记本电脑上,拷了过去。最后,当着他的面,将相机里的东西删除。
“合作愉快!”两人手握在了一块。
凌晨两点一刻,司夕又登上了美联航迈阿密至洛杉矶的飞机,马不停蹄。
票是他提前订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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