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仿佛看出了我的心思,站起来道,我听说对于饭菜最高的嘉奖就是把它吃个精光。你把它吃完,我才是最高兴的。
他说完,过来帮我收拾饭盒。
我忙起身,低头一起收拾。手指碰着手指。不由呆住。
你手上一串燎泡是怎么回事?我抬头问他。
那些水泡很明显,一个大的两个小的整齐的排在他的食指上。再说他的手掌骨节粗大,一双很大的手,所以一眼就被我看到了。
呵呵,没什么,久不做菜,不习惯,被溅起的油星烫着了。你忘了我只怕冷的吗,只要不是冰冻,对于我来言,被烫是种享受。
而我,已经没有心思听他后面这些话。如果不是我看到,以黑少不爱说话的性格,估计是收拾饭盒就走了吧。他从来没有在人面前邀功的习惯。
心里突然感动。久不曾有过的幸福涌上心头。
这些都是你自已做的?我轻轻的问他,眼里带着笑。这个傻男人,我还一直以为是他在那个店里订的。
恩,是我做的。很多年一个人生活。有时日无法打发,就把时间和兴趣都放在研究厨艺上了。不过后来事忙,差不多有一百年没动锅了,如果不是前天,跟你一起吃饭,你说你想念一诺,以前都是他给你做饭的。我才重新开火-------
我的眼神黯了下去,想起前天醉酒的场景来。怎么当着黑少的面吐心事了呢,要知道黑少是最不应该听我吐心事的人啊。因为自始至终,他虽然没有对我承诺过什么,但是他也一直是最心疼过我的人。
平心而论,作为一个普通同事和朋友,他对我好得简直就没有道理。我不是不知恩的。
所以真后悔,怎么能够跟他吐苦水,让他为我难过,替我担忧了。以后,真的不能这样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