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季衡认得他。白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合夥人,专门处理重大刑案。
「审判长,」律师说,「被告於案发後立即向警方自首,坦承犯行,态度良好。被告长期遭受前妻拒绝探视女儿之情绪压力,当晚仅欲探视女儿,与前妻发生口角,一时情绪失控,绝非预谋。」
「此外,」律师推了推眼镜,「被告於服刑期间,积极参与教化课程,取得证照,表现良好,显见其仍有教化可能。」
「辩护人认为,被告并无逃亡之虞,亦无勾串证人之虞,声请以具保、限制住居替代羁押。」
旁听席上,一阵骚动。
林秀娟咬着嘴唇,双手紧握。王淑惠闭上眼睛。陈阿姨在胸前划了一个十字,那是她丈夫生前信的宗教。
韩正站起来,声音冷得像冰:
「审判长,被告前次犯行即为杀人未遂,刺被害人十一刀。被告获假释出狱後第四天,即持刀杀害同一被害人,刺二十三刀。被告於行凶後,进入被害人女儿房间,对躲在衣柜中的女儿说:爸爸下次再来看你。」
「本署认为,被告不但有逃亡之虞,更有再犯之虞。」
「本署声请羁押。」
审判长是一个五十多岁的女法官,表情严肃。她翻着卷宗,沉默了很久。
季衡看着她。
他不知道她会怎麽判。也许她会羁押,也许不会。可是不管她今天怎麽判,季衡都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麽事:起诉、审判、上诉、更审、精神监定、量刑辩论。三年、五年、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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