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林秀娟住在中禾市南区一栋老旧公寓的五楼,没有电梯。
季衡和林晓昕爬上楼的时候,小安正坐在客厅的小桌子前写功课。她九岁,绑着两条歪歪的辫子,铅笔盒上贴满了贴纸。看见陌生人进门,她放下铅笔,躲到妈妈身後。
「我知道你们是谁。」林秀娟给他们倒了两杯白开水,「新闻上有。禾丰案那个书记官,还有深夜帐本的记者。」
她在对面坐下,双手放在膝盖上,背挺得很直。她今年三十五岁,看起来像四十五岁,手指的关节粗大,指甲缝里有洗不掉的黑色油污。
「你们想问阿德的事。」
「是。」
「已经和解了。」林秀娟说,「我签了字。法院判了。结束了。」
「林小姐,」林晓昕倾身向前,「我们有理由相信,那天晚上开车的人不是蔡国明——」
「我知道。」
林晓昕愣住了。
林秀娟看着她,眼神里没有惊讶,只有一种很深的疲倦。
「我当然知道不是他。整个外送群组都知道。阿德的兄弟们,一个一个打电话给我,说他们看到邹子豪上车。我去跟检察官说,检察官说,证人的证词有瑕疵,因为他们当时在等单,注意力不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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