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九。我攻击二十四到三十六,背刺一点五倍,该有三十六到五十四。只跳二十九。
他的甲,至少吃掉我七点。
这一点,别人打十次未必留意。我一次就记下了。
贴身,割喉。刀刃在他皮甲上拉出一道白痕,没见血。
割喉不见血,等於白送一记普攻。记下:先破甲,或者,等他残。
血手转身一刀,我侧身没躲乾净,胳膊捱了一下,十二点。血掉到六十。
我喝了一瓶红药。血回一百。
然後是换血。我砍他十七,他砍我十二。我砍他十八,他砍我十三。
我一百血,他一百八往上。换下去,先死的是我。
换血换不赢。但每一刀,都在给我报数。
血手忽然停手,当着我的面,慢条斯理喝了两瓶小红。血条一寸一寸爬回去。
他喝药的钱,都是爆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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