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水顺着他的头发往下淌,淌进眼睛里,又热又咸,他分不清那是雨还是别的什麽,他只是喊,一声一声,把十八年没说过的话,全数砸向雨里那个站住了的背影——
「你别走。」
「我不想要你走。」
沈砚是在雨声里,听见那个声音的。
两天前的晚上,他坐在床沿,听着电话那头父亲说「跟我下去吧,你一个人在台北,房租也是白缴」的时候,心里其实很平静。
平静得,像早就在等这通电话。
七天了。他的告白掉进那个屋子里,七天,连一丝回音都没有。那个人每晚把他留的饭吃得乾乾净净、把碗洗得雪亮——他都看见了。可是饭会被吃完,话却不会被回答。沉默一天一天地积上来,积成了一个他早就熟悉的答案。
他不是没想过留下来。
为自己留。赖着不走,守着那半张床,等那个人哪天松口。可是——为一个从头到尾没有给过他答案的人留下来,他没有那个资格,也没有那个勇气。留下来做什麽呢?守着一个因为他一句话,连饭都不敢再和他同桌吃的人,看着对方一天比一天不自在?
他这辈子最擅长的一件事,就是在别人开口赶他之前,自己先走。
父母离婚那年他就学会了。
所以他答应了。所以他用三天收好了一个家——收得那麽快,那麽顺,快得他自己都心惊:原来他在这间屋子里的一切,三个纸箱就装完了。装不进箱子的,他都留下了。那盏灯。那口他修好的纱窗。桌上那把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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