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贞柔不知道的是:那对卖掉她的农户夫妻签下的契书里头写得是什么内容。
她只能想道:“得拿到契书才行。”
幸好良籍的契书属于雇佣双方的私事,除非其中一方带着契书及诉状告上公堂,不然不用去官府报备,少了走流程的麻烦,不像奴籍一样,契书定Si,终身C之在他人手。
陆贞柔只需要拿到李府的契书后自行销毁便可。
因此,按理来说、按利来说,她应该装作没听见就是,或是心思再大胆一些,向薛夫人告发几个丫鬟不安分的心思,换取一些赏赐。
只要媚强媚权,阿谀府邸主人,极力奉承贵族,她就能在这李府之中,仗着李旌之的宠Ai,好好的安身立命。
但把丫鬟奴婢的路堵Si,于她而言又有什么好处?
说得好像眼下的陆贞柔不是可以被随意责骂的丫鬟奴婢一样。
一旦被李旌之厌弃,她的下场未必b红玉几个好多少。
李府能销她的奴籍,焉知不能把她打回奴籍?
所以——何必去跟李府告发红玉几人的心思?
不如顺水推舟,试一试计谋,若是解了在座丫鬟的奴籍,让李府放红玉香晴几个出去。
长此以往,放人成其惯例,也方便她以后拿到卖身的契书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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