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放过你,那我哥的17岁,谁来赔啊? (3 / 17)
戚野再难控制地哭出声来。
他从来不知道,他哥在青春洋溢的17岁,竟曾如此饱受精神的折磨。
为什么要如此痛苦?喜欢男生、喜欢自己的亲弟弟,难道就是原罪,是不可接受、无法饶恕的吗?
戚野在日记本的最后,发现他哥的症结并不只是这么简单。
“他们不配为人父母,他们让我恶心。
尽管他信誓旦旦地说一切都是误会,发誓从未伤害过我和小野,但我依然觉得恶心。
我为什么是他们的儿子?
他们明明不配做人。
……
乱伦是会遗传的吗?
答案是会的吧,不然我为什么会像那两个畜生一样,妄想着和小野做爱?
我这几天查了很多资料,有言论说这叫‘遗传性性吸引’。
放他妈的狗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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