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那年1981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887 名不正则言不顺 (7 / 8)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从上半年开始,沪海,以及南方的一些省市的行政管理部门就开始组织人员,专门草拟对传销的有关管理办法。

        前些天,就是8月11号,国家工商部门就发出《关于制止多层次传销活动违法行为的通告》。

        9月2号,再次发出《关于查处多层次传销活动中违法行为的通知》。

        因为这两年,不管是传销也好,还是打着直销的幌子,很多类似的组织的经营行为都比较混乱。

        由此也产生了很多的问题。

        所以国家才开始发布通告,进行规范管理,查处违法行为。

        就是要对传销这种经销方式进行规范管理,查处违法行为。

        虽然国家并没有对这个行业表示绝对禁止,但现在这段时间,传销绝对处于一个严格管理的风口浪尖。

        没想到你们赶在这个时候想正式进入这个行业。

        并且把全部的身家都押上。

        如果你们在经营过程当中因为违反了这几个通告,被当地的工商管理部门处理。

        虽然传销还说不上是违法行为,但是可能会涉嫌一些违规。

        即使给你们开出一些罚单,或者是要求你们停业整改一类的,你们这刚开始干,还没起来的,先被工商部门处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