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村里一点坏处都没有。
而且外来人口找村里办事,村干部还能趁机榨油,捞点好处。
何乐而不为呢!
至于所谓的买“劳动局合同”,这不过是某些企业的领导没把心思放在主营业务上,而是动了歪心思。
炮制所谓的“劳动局备案合同”,通过收取高额保证金来招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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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白了,就是给临时工一个虚名,然后让临时工心甘情愿上交很多钱。
领导拿这些钱来搞经营以及挥霍。
至于以后企业能不能干下去,这些所谓的“合同工”何去何从,没人管!
可二叔却是坚定地以为,惠燕进的是公家的厂子,而且签了“劳动局备案的合同”。
合同啊,劳动局还备案啊,相当于惠燕的工作进了保险箱。
那是永不失业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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