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意思?”我对刚才自己朗诵的句子感到十分茫然。
“意思就是今天你会在大街上遇见你的白马王子。”二姐懒洋洋地从旁解释。
“为什么是今天?为什么又一定会是在大街上?”我更茫然。
“因为,今天是你第一天到‘天建’上班,而你一定会在大街上遇到你们的总经理,冷亦凡。”大姐进一步解释。
“冷亦凡?”这个熟烂了的名字让我皱起眉,一种类似反射性的厌恶感油然而生。自从三年前,两位姐姐偶尔从报上看到冷亦凡的报道,就对他迷得不得了,当国际偶像崇拜,剪贴了一大本他花花绿绿的新闻。
两个星期前,看到冷亦凡要招一名行政助理,就自作主张打电话给我原先的老板,说我得了传染病,辞了我的工作,强迫我考进天建,并每天把冷亦凡的名字在我耳边叨念一百遍以上。
菜吃多了是会怕的,同一人名听多了也会怕。我现在刘“冷亦凡”三个字就是这样的心理。
“为什么我今天会在街上遇见他?”两个姐姐虽然长得像女巫,但毕竟不是女巫,什么时候学会了占星术?
“因为大多爱情故事的中,男女主们都会在大街上相遇,而到了公司,女主角会惊奇地发现男主角是她的上司,而男主角则会大叫:‘原来是你!’然后,彼此就产生了兴趣。然后不用我说,你该明白了吧?”
“不明白。”我如同弱智儿童,不解的摇头。这算什么逻辑?
两个姐姐对看了一眼。
“大姐,她从不看言情,所以讲了也是白讲。”
“惜惜,我看不用再解释了,行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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