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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九二之商业大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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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八十八章 不要脸 (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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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虽然他们早就定好了章程,有些问题,他们可以保持沉默,不予回答——这实际上是可以的。

        以前就有出席听证会的人,全程沉默是金,那个气坏了的委员会,援引美国宪法中言论和辩论条款,给那家伙判了个“藐视”罪,并把他送进监狱,但他们很快被美国最高法院哐哐打脸:国会无权作“藐视”的判决。

        你一立法机关,不要抢我们的活儿。

        因此,回答,或者不回答问题,那是证人的权利,这同时也导致这些听证会,没有法院那么严谨,就比如巴尼弗兰克现在说的这些完全根据臆测而来的话,要是在法庭上,根本用不着烦恼,因为他的提问,马上就会被抗议回去。

        但现在,作为听证会主席的巴尼弗兰克,已经这么不要脸的用类似偷袭的方式提出了这个问题,那又真不好不回答。

        他们才刚商量出结果,前面冯一平已经快速做了回答,简洁而干脆,“没有!”

        这个时候,他才不会看后面征询意见,不然,还不如让律师和自己并排坐着。

        因为他感觉,如果在回答提问的过程中,去和律师商量,那总会给旁人一种欲盖弥彰的感觉。

        而这样的问题,就像一位女士问你是不是偷了她内衣一样,一定要不假思索的马上予以否定的回答。

        你要是扯七扯八的什么我如何成熟如何出众女朋友比你漂亮上千倍的一男的,怎么可能做那样的事……那只会削弱你回答的可信度。

        巴尼弗兰克赞了一声,应对得好,他也没指望冯一平在回答这样的问题上犯错误,“真的完全没有吗?”他继续问。

        他之所以不要脸面的突袭式的提出这个问题,也是希望借此奠定整场听证会的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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