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杀四方的节奏开始,那首战无不胜似乎在为朱灿播放的一般,随着节奏拳脚齐出,一幕赵云闯曹营的场景出现,所到之处寸草不生,所到之处无人能敌。
哀嚎在响彻着,单人的厮杀在持续着,狼入羊群只有疯狂的冲刺,无人敢在上前阻拦半步。
“我c,他还是不是人了,怎么这么牛b。”
有人怯生生的脚步连连倒退,嘴中大呼出声,可是场面已经混乱不堪,没有人给他答案,只有....跑....
原本气势嚣张的混混,他们发现除了跑,已经没有留下的必要,因为对方不是人,他是牲口,就像是一只出山的猛虎一般,势不可挡。
其实从很多人的服装和打扮就能看得出,除了靠前的二十几个人外,他们根本就不是专业的地痞流氓,有人穿着校服,还是在校的学生,有人脚上穿着未来得及换下带着水泥的胶鞋,一看就是民工出身,还有腰间挎着钳子,改锥,这不就是电工嘛,当然还有穿西服领带的,这不定那个传销组织的呢。
像这样大规模的械斗,其中很多人都是为了撑场面而花钱找来的,俗称晃事的,一般一个人一百,或者两百不等,当然你要是能带上十几个人来,那么你能分到四五百,华夏这样治安的社会,哪里有上百人的黑社会组织,二三十人的已经算是不小的规模了。
而这些人的战斗力,更加的远远不如前排职业的地痞,他们就是真的来晃事的,士气高涨之时兴奋的高呼冲前捡便宜,一旦形势不妙,你看吧,扭头就跑,那跑的速度丝毫不逊于世界冠军刘翔大哥,百米跨栏对于他们来说简直就是小菜一碟。
人的潜质是无限的,当遇到心中认为是一条疯狗在追赶的时候,他们展现了强大的优良作风,那就是跑,因为华夏的老祖宗曾经给了他们一句名言,三十六计跑为上计。
“md,都tm的给回来,gSi他。”负责在后方组织的地痞大喊出声,可是谁听他的,转眼原本黑压压的街道就变得清静很多。
“废物....那...那不是还有个老头子呢吗,g他。”牛哥恢复了一点状态,对着剩下还未逃离的手下大吼道。
“对啊!”
这群流氓有了牛哥的提醒,顿时眼前一亮,打不过少的,难道还打不过老的嘛,拿老的开刀,到时候回去也算是有个交代啊。
于是一众臭流氓从新恢复了气势汹汹的模样,拿着砍刀冲向了白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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