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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才是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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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6章 宪法保护光屁股的权利 (3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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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所周知,警察是有查身份权力的,他们完全可以要求任何人出示相关证件以证明自己的身份。

        尤其是在关键时刻,比如抓到个果体者要开罚单的时候,必须要有对方的完整姓名资料吧。

        但米国中产阶级信仰法律,也就是说每个人其实都是潜在的讼棍,只要时机成熟,他们就会以法律为挡箭牌给执法者造成无穷无尽的麻烦。

        于是他们在面对警察询问时,立刻引用米兰达法案:“我有权保持沉默,我所说的一切都会成为呈堂证供。我有权需要律师,如果我没钱那么政府应该给我安排一个免费的律师!”

        随后一言不发,保持高贵的沉默。

        这种情况警察以前也碰到过,但解决起来很方便,搜身或者搜车,多半总能找到各种证明文件。

        然而,眼下这些家伙是浑身上下光溜溜,显然不可能随身携带证件,理论上某道裂谷中也许能夹张驾照,但警察可不敢去掰开检查……

        这也就算了。

        更让执法者头痛的是,此地不是有一小块海滩成了基佬们的专属领地了么……

        这些家伙远远的看到警察来了,非但不跑,反而主动脱光了,迎着警察狂奔过来,警察硬着头皮上前阻拦,随即被各种揩油……

        一对一,或者一对二的情况下,警察完全可以制服这些家伙,但对面是一群人,光着的……

        警察刚把一个人掀翻在地,对方立刻躺在地上呻吟起来,“卡木昂,被逼!”

        于是,不少警察有了严重的PTS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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