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风中,王信陷入了深深的思考,到了难以自拔,头痛欲裂之时,忽然想起憨虎和珏灿二人,尚且不知安危,慌忙放下心中执念,跑向二人。
走到近前,王信才看到二人,满身都是黑色的血咖,看意思伤的很重,心想这荒郊野岭,连个卫生所都没有,可如何是好啊。
“大巫吼,你好厉害啊,你把囊犬都赶走了吗?”憨虎不顾伤痛,激动的问道。
“是啊,赶走了,憨虎你要低声说话,保存体力噢。”王信一边说,一边想:“自己一直以为是狼,原来这种动物叫囊犬,但是这个名字也很形象。”
“大巫,有没有留下打死的囊犬?”珏灿问道。
“死的,都被狼群,不,囊犬群给带走了。”
“大巫,囊犬皮袄,很暖和的,还能抵挡住长戈的攻击。”珏灿说道。
“嗯......”也许囊犬皮制作的皮袄,真的很暖和,也很结实,但王信感觉剥下囊犬的皮,是一件很残忍的事情。
“囊犬的嗅觉非常灵敏,如果闻到有人穿囊犬皮袄,会引来不必要的麻烦。”王信编了一个理由,因为他知道如果给二位兄弟,讲他的‘人与大自然可共生理论’,不但讲不明白,而且会浪费很多时间。
二人听大巫如此说,都没有争辩。
王信又检查了一下二人伤势,虽然没有致命之处,但无疑都伤到了四肢,莫说行走,便是站立都十分困难。
此时离山外大路甚远,王信正一筹莫展之时,忽闻一声低声吠叫,三人都感觉惊讶,担心囊犬去而复返,那样恐怕真没有活路了。
就在这时,一只纤瘦的囊犬出现几十米外,从背上抖落一些绿色植物,然后看着三人,低低吠叫了一声,转身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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