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焦臭的气息和黏糊糊的内脏组织Ye中,他m0到了对方腰间的弹匣,往另一边m0过去,他的手指碰到一个坚y的东西。
那是一把手枪的枪柄。
m0到枪柄的同时,他的手指已经弹开了枪套扣带。半秒钟内,那把手枪已经握在他手中。
漆黑中,他看不清那是一把什么样的手枪,只能凭着感觉哆哆嗦嗦找到S击保险,从指尖传来的轮廓感渐渐让他明白,那应该是一只格鲁克,北美大陆的国民级手枪。
拿到武器后,他继续翻滚着朝公路的另一面爬过去,每次滚动都让嵌在腹部的树枝产生了铺天盖地的疼痛。到最后,他怀疑自己的嘴都快疼得扭歪了。
“哒哒哒!”一串子弹落在身边的树g上,打得枝叶乱飞。
对方有红外夜视仪,能够清楚看见自己。但是,他现在有了武器,除了主动进攻外已经别无选择。
安秉臣探头晃了一眼,正好看到那辆面包车后迸出一团火光。
第四个敌人躲在车后面,这要么是个胆小鬼,要么是个过度谨慎的家伙。
安秉臣朝面包车后,记忆中的位置开了两枪,对方立刻给予了猛烈还击。子弹打在他刚才趴的地方,溅起了无数木屑碎泥。但是,安秉臣早已低头爬下公路,贴着排水G0u向面包车m0去。
他必须尽可能靠近敌人,只有这样才能弥补手枪在S程上的优势,至于在爬行过程中会不会被对手击中,那已经不是他要考虑的问题。
“开火!”他第四次用英文吼道。
面包车后和河岸方向的两名敌人同时以猛烈扫S来回应这种真假难辨的恫吓,对手不再开口说话,但也没有像刚才那样发起大胆的推进包抄。
他伸出手对着公路另一侧河岸的大致方向连开三枪,目的是震慑那名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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