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天子的贤婿,摊上了人命官司。
…………
长安县衙。
贞观四年,长安县令还不是周桦骢。而是清河崔氏的门人,名叫王博章。
今日一早,王博章就接到一纸诉状,县衙的的大堂里摆着一具尸身,出了人命官司。
死的是崔氏商会的一个会长,也是长安州县出了名的商贾。
崔芳的状纸里面,有凭有据。
甄道贾前往秦家庄收粮,被秦长青打得皮开肉绽满身伤痕,与一天前的晚上,不治身亡了。
唐朝,虽然大理寺也监管刑事案件,但多为特大案件或者官吏犯案。寻常的百姓商贾死亡,基本都归县衙处理。
崔芳和王博章同为清河崔家的人,这种事情做了也不是一次两次了,自然是轻车熟路。
长安县衙的班头,受王博章的指派,带着一众衙役,第一时间到了秦家庄。
恰好,秦长青带着部曲回庄子,一听说长安县衙要缉拿杀人犯秦长青,瘸子第一个就火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