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在此我一定得将我和丁丁之间的那点破事儿交待一下,要不然大伙儿总稀里糊涂的,多没劲啊!怎么说呢?成化年前,呃,那是明朝……
小时候,我是个很冷漠的孩,我不愿意触及任何人的视线,甚至不想和别人有同一个世界。那时候认识我的人都说,李家大少,三脚都踹不出一屁来。
我有先天性心脏病,四岁那年我就知道了。哥们儿多聪明一人呀,从两岁开始我就在医院呆过好长一段时间,差点儿都养不活。
后来认识丁丁,然后相爱。她说她喜欢看我骄傲的神情,苍白的样。
我骄傲么?我不知道,真的,黄家十兄弟有事没事就喜欢堵我,见了就K,见了就掐。不过,只要我没有惹上黄筱琪,他们也会手下留情,不会太下重手,顶多就是让我整天顶着熊猫眼而已。
那时候学校后面有一条河,十多丈宽,有很多鱼。水岸边的堤岸很平整,赤脚走在边儿上走在水草都能逮到许多小虾小蟹。丁丁就喜欢和我坐在岸边,或者沿着河岸走,感受风的苍凉,鸟儿的鸣唱。还会和我沿着宽阔的马路,蹦蹦跳跳地走啊走,一直走。一直一直一直,仿佛可以走到世界的尽头。
她跟我说,她说她要我告别所有的疼痛和悲伤。
在别人看我的眼光里,总是充满怜悯,宠爱和呵护,或者是冷淡与闪躲。我不想被他们当成随时都会倒下去的病人,只有丁丁,我的丁丁,她当我是朋友,当我是可以反过来给她安全感的男人。
我和她在一起,只觉得平安喜乐。简单快活的日,不需要复杂。
我渐渐地开朗起来,并且喜欢笑。喜欢丁丁的笑。
丁丁个不高,小巧玲珑,大大的眼,尖尖的下巴,稍微有些胖,美目顾盼之间充满嗔与喜。老实说,她是个很野蛮很野蛮地女。我记得有次黄筱琪跑来拉住我的手,让我和她一块儿去告诉她的哥哥们,以后不要再扁我。当时她还只是个读初的孩,可是被丁丁看到了,然后她飞快地跑到我身边,凌空踢起一脚。
再然后我就顺着楼梯滚了下去,站起来的时候屁股上还印着一个鞋印儿。
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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