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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秦 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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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离开 (4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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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郡,与蜀郡相连,一般并成为“巴蜀”。

        此处对于秦人而言,原是不毛之地,所辖之民,也多是未伏王化的蛮人。

        因着受到朝廷管制不多,所以郡民普遍少有文化积累,性情较之秦人,更加淳朴——而淳朴的另一面,叫做愚昧。

        愚昧与迷信是一体两面。

        他们这些文化积累越少的人,往往越是信奉一些乱七八糟的神灵,虔诚到可以为之献出生命。

        这种风气之下,人是最容易悍勇起来的。

        因为他们头上有“神”,所以根本就不怕死,遇事的准则多数时候也并不是什么法律情理,而是拳头、和一些部族里野蛮的规矩。

        此一次的叛乱,说是叛乱,其实不如说是,一些原本就不服管教的垫江巴人,杀掉了欺负自己的秦国官吏,逃回深山部族里面去了。

        这种叛乱,在以往,是时常发生的。

        秦国立国数百年,吏治一直都不好,巴地的官吏,也好不到哪里去。

        吃拿卡要基本操作、欺上瞒下家常便饭、也就是平时,巴人们念着在山外种地有一份收成,可以购置盐巴、醋、布等基本的生活用品,才宁愿受着秦国上下官吏的欺负种个地。

        若是秦国官吏的欺侮达到一定程度、或者粮食歉收,巴人们立刻便会翻脸,不再接受盘剥,逃回深山。

        今年是大旱,巴人们见着粮食不会有收成了,而秦国的大小官吏们该吃该要的,并不会因为天时不好而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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