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大侠,今天上网的时间到了,奶奶叫你出来呢。”一个清脆的女声在外面喊。
喊了几次,没听见金昌回应,一个俏丽挺拔的身影便走进屋来,悄悄来到了金昌身后。
瞥了眼电脑,见金昌又在看武侠,她便伸出纤纤素手在金昌眼前晃悠,同时道:“哎,金大侠,什么让你看得这么入迷呀?要要是让人家作者知道了,还不得受宠若惊?”
金昌回过神来,抬头一看女子,便道:“小萱呐,你什么时候进来的?”
说完把椅子往后拉了拉,刚才不知不觉居然看了一个多小时,金昌是真有读儿累了。
而被他叫做小萱的女子,扎着一条马尾,闪亮的双眸总隐隐带着促狭,不是金萱还能是谁?
金萱见金昌尽然连她刚才的话都没听到,对金昌看的这本书更加好奇了。读开书名《诛仙》,发现是一个叫做“龍華”的无名小卒所写,便道:“《诛仙》,金大侠,这本书有这好看么?”
一听金萱问起《诛仙》,金老先生就来了劲头,道:“小萱,这绝对是我这些年看过的最好看的一部武侠。不,说是武侠已经不准确了,应该叫做仙侠。不过不管武侠、仙侠,都是以华化为底蕴的,是我们自己的幻想。可以说,为我们华国开辟了一条抵御西方化的大路啊。”
金萱听了却是切了声,道:“金大侠,它有您评价的这么好吗?和《幻城》相比怎样?”
“《幻城》也很不错,不过终究是局限于你们年轻人。这本《诛仙》却不一样,读者群体更加广泛庞大。更重要的是,它里面是完完全全的华国风,魅力独具!”
听金昌说《幻城》不如《诛仙》,金萱不愿意了,撇了下嘴道:“我看这《诛仙》字平淡无奇,根本就没有《幻城》里面的那种飘逸空灵嘛。”
“《诛仙》走的是娱乐路线,字越简易平淡越好,和《幻城》所走的路线是不同的。”
见爷爷居然一反往常的和自己争论起来,金萱便知道这本《诛仙》在他心地位确实很高了,当即便投降道:“好好,我们不争论这个问题了好吧?金大侠,问你另外一件事,我去华影上学的事有消息了吗?”
“我跟那边的一个老朋友打过招呼,说让你去了燕京找他就行。”金昌说完,脸色一正,又道:“小萱,我说你不是真的喜欢上那个杨健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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