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就是前天在云锦酒店见过的那个有钱人家的小孩嘛!小孩一对稚气中透出凶恶神情的眼睛,正一眨不眨地瞪着自己,跟前天在地下车库时没什么两样。
“你……干嘛!”被他瞪得居然心慌起来,詹瑞克心虚地往后退了半步。
“噗~”小孩子大概是被他脸上的那块狼狈的脏污取悦到了,吓人的脸绷不住,忍不住喷笑出来,“你不会是又吃霸王餐了吧?被人追来追去很好玩吗?”
“要你管!”不耐烦地推开眼前这个多管闲事的小孩,詹瑞克摆出一副大爷我要走了你快点滚开的架势!
那孩子却伸长了脖子,仍旧一副管定了闲事的模样:“你念哪间学校?老师没有教过你不能撒谎吗?撒谎居然是为了骗东西吃,羞羞脸!”
詹瑞克鼻子里重重地哼了一声,按孤儿院嬷嬷说的年纪算,自己怎么也应该上小学了吧?不过这跟自己到底有什么关系?穿着漂亮的学生制服,背着书包,在那样高高的大房子里念书吗?和这种有钱人家的小孩混在一起?切!谁稀罕!听说有钱人家的小孩都逃学,可见念书也没什么好玩。
詹瑞克是在孤儿院的台阶上被嬷嬷们发现的,那时候他还是几天大的小婴儿,用一件沾染了血迹的女式棉风衣包裹着,襁褓中没有留下任何写有名字、生日或者家庭情况的卡片,没有留下可供识别的物件,没有钱。
他的父母彻底地不要他了,根本不希望有将来骨肉相认的那一天,所以什么都没留下。
“很漂亮的男孩子呢!”嬷嬷们这样感叹着,院里的孩子们大多是缺胳膊少腿,或者先天某部分不足的残障儿童,要不然就是父母双亡才被送来的,很少有这样健康又美丽的男婴。
“是私生子吧?”于是这样猜测。
用牛乳和米汤喂养着,詹瑞克居然也长大了。
一般而言,健康的小男孩是拥有许多被收养的机会的。
四岁的时候,他便被一个开着大轿车戴着黑墨镜的男人接走了,原以为是幸福生活的开始,没想到却藉此开始了人生的第一场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